坚持价格认定科学发展
推进机构建设职能转变
胡伟、王根龙
近年来,苏州市价格认定局立足“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共目标,提供公共服务”的定位,紧紧围绕适应新常态、发展可持续的总目标,转变职能,提高素质、主动服务,积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仅2014年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定等业务2320件,标的总额达16亿元,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被评为全国价格认证工作先进机构和江苏省价格认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点赞。
一、夯实基础,创造机构转型职能转变的条件
众所周知,过去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工作边界不清晰,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工作很被动。伴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从价格鉴定机构最终必然向从事公共服务的行政机关归位的改革趋势来看,长期在这种特殊身份中“游离”,会对我们机构的转型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对机构健康发展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必须加快推进机构身份从“运动员”向“裁判员”转变,同时我们认为机构的转变不是进入“保险箱”,而是肩负着更多的担当和责任。为此,我们重点围绕行使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开展工作,一是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纪发〔2010〕35号)的总体部署,积级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作为维护党纪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二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全市二手房交易批量评税价格认定工作,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作为维护经济秩序的职能拓展,列入重点工作。三是在全省率先试点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努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行政调解方向发展,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作为价格部门创新价格管理的模式。四是成立保险毁损物价格鉴证委员会,完成车物损价格认定业务向调处价格争议纠纷的转型升级,退出中介评估。
二、 明确目标,找准机构转型职能转变的切入点
我们认为,机构转型升级能否成功,归根结底要看该机构行使的职能职责是否到位,有为才有位。我们始终将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集中精力做好涉纪、涉案、涉税、服务政府事务工作价格认定以及价格争议调处等行使公共行政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业务。几年来,业务量一直保持平稳上升态势,为机构顺利转型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工作中,我们的经验是:一是争取支持。经常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机构转型的意义,争取一把手领导、分管领导的支持,形成合力,达成共识,一起向市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积级争取市法制办对认证中心行政执法职能的资格确认,同时积级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到价格部门调研,取得他们对认证中心机构转型的支持。二是抓住契机。省局更名后,我们迅速向市编办提交报告,申请价格认证中心更名,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领中心班子成员到市编办等部门沟通情况,陈述价格认定工作发展要求,宣传价格认证中心工作成效,阐明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价格认定局的必要性。三是调整人员。我们根据市编办核定的18个人员的要求,对部分业务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配备年轻干部、技术骨干充实一线,派员进驻房地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处理价格争议,理顺完成了车物损业务关系及人员的分流、清退工作。对包括办公室在内的6个科室人员重新进行整合,使其更趋科学、合理。四是适时挂牌。2014年12月苏州市编办给苏州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将“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苏州市价格认定局”。
三、狠抓创建,激发机构转型职能转变的活力
在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实现机构转型的根本目的体现在价格认定工作职能的明确,体现在价格认定服务水平的提升,体现在价格认定社会影响的增强,更体现在人员素质的提高。近年来,我们在抓机构转型同时,注重练好自身“内功”,做足相关“功课”。结合创建国家和省规范化示范单位的标准和要求,从组织建设、业务工作、基础建设、思想作风等方面不断夯实基础。我们通过加强内部绩效考核,量化不同岗位指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形成了一个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正能量”。我们还通过主动与办案机关、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进一步理顺关系,落实责任,重点做好社会中介做不好的法院疑难业务和做不了的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与苏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苏州市市区罚没财物、追回赃物和无主财物拍卖处置价格认定办法》,巩固了存量房交易涉税价格认定业务阵地,使公共服务领域得到积极拓展。我们通过建立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站,以“柔情手段”化解和调处社会关注、政府聚焦、群众关切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仅去年就成功调处化解了80多起价格矛盾纠纷,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提升水平,适应机构转型职能转变的发展形势
机构转型不是目的。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才是我们永恒的追求。为此,我们围绕价格工作“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认真谋划“价格服务暖心工程”,落实服务政府项目,工作中制定了“错时工作制度”、“项目对接制度”、“网上公示制度”、“廉政反馈卡制度”,力求价格认定、争议调解现场服务全方位,增强服务创新推动力。加强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这几年来,我们每年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个星期,就即刻组织3天左右的春训。领导全时参加,各种考核讲解到位,确保了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此外我们每年还不定期的请一些专家、学者进行业务授课,进行必要的案例分析、案卷评比,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目前,我中心具备价格鉴证师的就有14名,近三年先后有11名同志还受到提拔使用。另外,通过完善价格认定集体审议、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等制度,较好地提高了价格认定工作质量;通过开发业务软件,实现了工作流程全程控制,较好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还注重价格认定规则研究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积级探索科学的火灾财产损失价格认定测算方法,及时为政府职能部门在统计火灾损失、善后处理、解决社会矛盾等方面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总之,我们虽然在机构转型、职能转变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国家、省局的要求,与周边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树立价格鉴证机构品牌,努力在维护党纪、维护公正司法、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不断做出新成效,进一步彰显价格认定工作者立足岗位、忘我工作的人生风彩。
(作者单位:苏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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