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职能作用
2014年,浙江省价格认证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增强社会公信力为目标,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价格认证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全省共完成涉纪、涉案、涉税等各类价格鉴定、认定案件5.66万件,涉及标的总额33.22亿元,为保障司法机关、纪检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党纪、维护公正司法、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去年,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力度加大。全省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全力配合各级纪委、检察院的查办案件工作,全省共办理涉纪检监察案件98起,涉案金额3.03亿元。由于这些价格鉴定案件大多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案件标的涉及企业整体资产股权、翡翠玉器、名表和象牙等等。为此,一些案件省中心还专门组建了由外聘专家和中心技术人员组成的鉴定团队,加班加点,协助办案机关赴地矿研究所、上海等地开展珠宝玉石鉴定和名牌手表真伪鉴定等工作,在参考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出具了令办案机关满意的鉴定结果,为有关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提供了重要的价格依据,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办案机关的肯定。
在着力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案件的同时,继续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省中心与杭州海关就海关涉案、涉税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并根据海关总署文件精神和中心工作职能,为今后的工作开展进行了前期规划。全省共办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案件91起,认定金额1.8亿元。
二、围绕大局,着力做好群体性事件等价格调解工作
全省各级价格认证中心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基础建设、公车改革、水库移民安置、社会纠纷调解等工作提供价格认证服务,主动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14年,全省共办理服务政府中心工作、价格纠纷调解等案件2147件,涉及标的金额约4.86亿元,进一步树立了价格认证部门客观公正、高效服务的良好形象。对市、县价格认证中心办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省中心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在省委领导批示的三门县田湾岛跨区域岛屿权属争议群体性事件的价格鉴定案件中,省价格认证中心迅速反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安排鉴定人员上岛进行实地勘验,组织市、县价格认证中心三级联动办案,并同步开展业务指导。
三、注重业务理论研究,完善工作制度
近年来,针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数量增多,具体价格鉴定操作难度加大,尺度把握不一等问题,我省组织骨干力量开展了毁坏财物损失价格鉴定课题研究,经过多轮调研、咨询、讨论,综合考虑理论依据和实际操作,去年4月向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提交了课题成果《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和相关课题研究报告,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的充分肯定,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已据此出台了《关于印发<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的通知》(发改价证办[2014]190号)。
为规范全省重新价格鉴定、复核裁定工作,保证价格鉴定结论客观、公正,加强价格鉴证工作程序、方法的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拟定下发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新价格鉴定、复核裁定工作的通知》(浙价认〔2014〕244号)。健全完善的制度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与往年相比,今年全省办理的重新鉴定、复核裁定案件大幅减少。
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要求,明确职能定位
为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省价格认证中心积极完成本单位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理顺职责交叉重叠,明确履职权限。价格认证机构承担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等工作,具有明显的行政确认、行政裁定性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经过近几年各级价格部门的努力,在市、县政府及编办等单位的支持下,价格认证系统机构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94家价格认证机构,已经明确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有76家,省价格认证中心经省编办批准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分县级认证机构经编制部门批准更名为价格认定局或认证局。今年,宁波顺利完成了事企分离,经费预算形式调整为财政全额补助;杭州、衢州等地积极申报要求明确行政职能、更名为价格认定局的材料以及变更经费形式、调整编制。
同时,浙江省还通过地方立法等工作进一步为价格认证机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为价格认证机构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五、创新发展,积极开展智慧价格认证网络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信息化已被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提高价格认证系统的信息化、专业化、现代化工作水平迫在眉睫。针对目前存在的价格鉴定案件数量多、价格数据采集难、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今年来,浙江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价格认证工作。一是在统筹规划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积累经验,由点到面,推进“浙江省智慧价格项目”建设。通过一中心、三平台、四系统的运行,以实现“全业务覆盖、大数据集中、多终端交互、立体化服务”的目标,促进信息化与价格职能的融合发展。其中价格认证平台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流程优化、实时监管和远程会诊等功能,促进高效履职和作风转变。二是各级价格部门加大了价格认证网站建设力度,各地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完善政策法规和案例资料,便于查找使用,促进沟通交流和学习研讨,使价格认证机构相互之间信息交流更为便捷,渠道更为顺畅,有力提升了价格认证品牌形象。杭州试点的价格鉴证网络平台,已实现80%的业务网上同步办理,更好地服务系统,服务社会。温州安装了价格鉴证软件系统,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浙江省价格认证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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