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市场化的提高,政府将更多价格制定权交还给市场,对于价格的争议也随之增多,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也多次提及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尤其是最高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于今年元月份出台后,对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所以如何能够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传统的价格纠纷解决办法就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诸法律,由法院居中裁判,这种方式的弊端一是容易使双方矛盾加剧,另一方面也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为了更好地弥补这些缺陷,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不仅仅局限于涉纪、涉案、涉税工作,同时也一直在探索一种有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如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在出现关于价格争议纠纷诉讼时,法院第一时间向市价格认证中心提出协助,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介入调解,争取能够在庭前调解成功,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另外,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亲自带队到率先开展该项工作的长沙县调研,了解到长沙县形成了一种社区与认证机构联合机制,由最先了解价格争议纠纷的一线基层为主导,认证机构给其业务指导并经常派专职价格鉴证师到现场参与调解,在这种模式下,实实在在化解了很多居民的矛盾,解决了基层群众的诉求,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市价格认证中心也时刻对基层疑难案件价格纠纷调处提供技术保障。
近年来,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一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利用现有的条件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如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前需要对特定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寻求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协助,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涉及的财物用价格认定结论书的形式作出认定,据统计,近两年向岳麓区法院出具十二份价格认定结论书,解决争议金额达上千万。另外,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涉及价格纠纷时,市价格认证中心也能够积极的介入调解,同样以价格认定结论书方式对损失予以认定,如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往往对车损的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经相关部门调解仍未达成和解时,极易激化矛盾或进入诉讼程序,造成时间和司法资源上的浪费,而在发生类似难以调和的价格争议纠纷时,市价格认证中心能够利用现有的资源介入调解,往往给出的建议不仅专业,而且有公信力,使得双方当事人更易接受。这样不仅加速了纠纷解决,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专业化的调解服务,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调解需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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