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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价格认证中心积极践行价格纠纷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15

2020年3月31日四川省高院、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高法〔2020〕5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全文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三方面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认真学习,健全机制,三是切实保障,抓好实施,《通知》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发布价格争议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事例,适时总结推广价格争议纠纷化解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价格纠纷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市价格认证中心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把价格纠纷调解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抓手,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不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

2020年5月2日内江某乡镇群众因楼上住户房室内水管爆裂,家中无人造成自来水全屋满溢,导致楼下墙体、门套、壁柜 、床、床垫、棉絮、沙发、家电等财物受损。两户群众因赔偿问题提出的价格差异接近5万元,双方迟迟未能达成赔偿,产生纠纷。5月7日我中心接到群众诉求后,立即安排中心人员前往现场,对受损财物进行勘验,作价,对受损方的财物进行清点并现场问询市场价格行情,向受损方逐一核算,提供科学的合理受损金额,通过实事求是的工作,让受损方剔除了部分不合理赔偿诉求。然后请街道的工作人员以及楼上肇事住户一起磋商解决方案,向肇事方提供物品受损清单和赔偿价格,通过反复向双方做工作,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双方以20600元的价格达成一致,成功的调解了此次价格争议,化解了群众矛盾。

 

(内江市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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