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协助姑苏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离婚析产引起的价格争议纠纷,本次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用时短、效率高,获得了司法机关和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这是苏州市价格认定机构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
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价格认定机构的一项行政职能,有利于快速处理矛盾纠纷,尽早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减轻相关部门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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