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在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充分整合县发改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社区等调解资源,推动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需求。
一、 部门共建,促调解工作强合力
新增县法院作为金堂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壮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力量。建立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并实行县发改局、县法院、县司法局三方不定期对接会,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开展经验交流借鉴,实地调研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乡镇司法所、社区说理评事等矛盾化解机构,促进融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二、 渠道共通,促诉调对接更顺畅
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将金堂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及11名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纳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录,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调解相互融通,并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中引入司法确认机制,不断强化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公信力、调解结果执行力。
三、 平台共享,促调解效能再提升
金堂县大力推动各类实体平台、在线平台资源共享,突破价格争议纠纷空间限制。依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实体调解平台,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引入到县法院“和合智解”在线调解平台,实现诉讼调解涉及的价格争议纠纷“随地”调解,在县司法局“法韵金堂”公众号平台开通“价格调解案例”板块,扩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宣传影响,进一步促进调解便捷性,提升群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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