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推进定价成本信息公开,结合我省成本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将《河南省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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