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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勉县价格认定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商住小区电梯使用费引发的价格争议

发布时间:2020-11-13

陕西勉县碧水名居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因《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对电梯使用费用承担约定不明发生价格争议,业主认为按照购房时与房地产销售公司达成的口头协议约定,电梯使用费用应包含在每月的物业服务费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每年另外收取的300元/户的电梯使用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业主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也未能彻底解决纠纷,矛盾逐渐升级。

2019年11月15,双方当事人向勉县价格认中心提交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申请书》,价格认中心依法受理后开始启动调解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中心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程序、规范和要求,立即成立了价调小组,安排调解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广泛开展市场调查,联合县房产管理局到碧水名居物业服务公司调取财务数据,详细对近三年电梯使用费用进行了成本测算了解到近三年年电梯使用实际费用平均支出费用292.5/

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勉县价格认定中心通知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11月19日到价格认中心调解室组织了现场调解。调解员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电梯运行实际产生费用等方面着手,对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后期工作中可能导致的矛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工作,一一化解争议点。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共费用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由业主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物业公司立即向勉县碧水名居小区业主清退多收款项7.5/今后的电梯使用相关费用,物业公司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由全体业主据实分摊。物业公司经理说:“此次调解工作,让他们更加规范了企业以后的管理,更是帮助他们解决了让他头疼的大事。”业主们也纷纷表示,有价格部门的参与,他们的电梯使用费交的明白、交的放心。    

时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价格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多发地带。一旦发生纠纷大家都需要寻求解决,但是很多时候长期僵持不下,到最后往往都容易形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切实解决好这些矛盾纠纷,就需要在市场化改革与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之间找平衡点,目前的平衡之策就是价格争议调处。

在本案例中,价格调解人员秉持合法、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价格管理相关专业工作,牵头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能,形成了多方面联动的效果,充当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润滑剂,进行了有效的引导安抚,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调解人员找准价格争议点,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循循善诱对价格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政策引导,通过客观的讲解、说明,善意的规劝,最终取得了广大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认可与理解,争议双方一致采纳了价格认定中心提出的调解意见,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平衡了各方利益,发挥了价格认定机构在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获得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

              (勉县价格认定中心 陈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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