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发布后,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射洪市价格认定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部门的对接,研究深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举措。2020年10月13日,射洪市人民法院、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射洪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射洪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推进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构建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非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体系的“三化四位”诉源治理模式,并结合近年来射洪市作为四川省第二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市所探索出的实践经验,决定建立射洪市价格争议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推动当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在法院、发改和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6个多月的筹划和准备, 4月20日,射洪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中心在射洪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正式挂牌并运行。该中心将与射洪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模式,日常管理和业务受理主要由法院负责,发改部门将在价格政策和业务指导上给予支持,涉及重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事项由价格认定机构抽派人员参加,有关运行经费由法院和司法部门协调解决。射洪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中心的挂牌运行,将有利于发挥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司法行政部门在司法审判和人民内部矛盾化解中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畅通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有利于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利于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调对接和诉源治理机制,切实将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下一步,射洪市还将在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探索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就地解决价格争议纠纷事项,努力为平安射洪、和谐射洪作出更大贡献。
(射洪市价格认定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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