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各扩权县(市)物价局:
为加强和规范成本监审工作存档卷宗管理,提高监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保证监审档案质量,维护监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经研究,我局制定了《陕西省定价成本监审存档卷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陕西省物价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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