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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改委 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1-21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根据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与法院对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委领导同意,临沂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于2021年10月15日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中心进行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对接工作。经过多次的沟通、商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本细则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和分工、调解范围、调解渠道、工作流程、工作保障八个部分,22条具体条款。市中心第一时间转发给各县区,要求各县区认真贯彻实施,积极利用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临沂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将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以落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为目标,依据现有调解机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在线调解,共同推进我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打造我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品牌。

                                    (临沂市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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