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974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目录(修订)〉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746号)规定,因本市蔬菜调查品种和承担调查的区县发生较大变化,现对《上海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评办法》(沪价成调[2006]008号)作修订并下发给你们。
上海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队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