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9〕32号)、《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湘高法〔2022〕73号)文件精神,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作为湖南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推进试点机构,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各级法院,把机构和人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与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合作试点,以涉交通事故财产价格争议纠纷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价格争议纠纷线上线下调解方法,取得初步成效。
近日,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与望城区人民法院携手,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价格争议引起的纠纷。这也是长沙市第一例由价格认定机构介入通过“总对总”平台调解成功的价格争议纠纷。
该纠纷是由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被告承担主、次责。原告车辆修理费用共计三万多元,而被告车辆未购买保险,按责任被告应赔偿原告一万多元。但由于原告在维修车辆时并未告知被告,且修复费用过高,被告不认可原告车辆修理费用。原告诉至望城区人民法院后,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双方有调解意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至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中心调解员充分发挥其过硬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等优势,认真制定调解预案,寻找调解切入点,并实地查看了事故车辆,对维修项目的价格进行了市场调查,通过与当事人双方逐一耐心解释和沟通,使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圆满调解成功。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价格认定机构和人民法院进行诉调对接的有效尝试,也是价格认定机构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发挥了价格认定机构在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多元、优质、高效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为全省探索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提供了宝贵经验。下一步,价格认证中心将继续以完善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线上线下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大调解”格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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