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及相关调解机构(组织)的优势及合力作用,完善价格争议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司法局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供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公共服务,构建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价格争议纠纷化解体系。
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解决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多元、依法化解价格争议纠纷,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调解队伍建设,保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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