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近期吉林省出台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
主要包括:一是颁布《吉林省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对相关工作节点进行规范;二是制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告知书》,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提前告知,对容易存在的误区进行解释;三是下发《关于规范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标识和文书格式的通知》,对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LOGO标识以及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9种文书格式进行统一和规范。四是建设“吉林省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室”,配备监控设备、同步电子屏幕、电脑、多功能复印机等工作设备,制作墙上宣传展示板,为基层调解室建设提供参考;五是编印1万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便民手册》下发各地,该手册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11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逐一解释,让社会公众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六是指导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入驻法院成为“特约调解机构”或“特约调解员”的同时,邀请法院相关工作同志担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特约法律顾问”,为下一步工作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技术储备。
下一步,吉林省将按照国家中心要求,针对“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精心组织学习培训,积极开展调研督导,以落实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推动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吉林省价格认证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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