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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价格认定中心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9-20

近日,宝鸡市凤翔区价格认定中心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专业优势,高效妥善调解7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龚某、敬某等7户业主为凤翔区某小区业主,凤翔区某物业公司因以上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将7户业主诉至区法院,要求其缴纳物业管理费。区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对这几起案件情况进行分析,认为涉及金额不大,若能在诉前调解阶段息诉止纷,更有利于双方今后和谐相处。为尽快解决群众问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凤翔区法院遂将案件委派给区价格认定中心驻区法院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区价格认定中心调解员及时走访该物业公司,详细了解业主拒交的原因;多次走访相关业主,并电话交流调解,耐心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告知业主不履行物业费的后果,并细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调解员通过召开现场调解会,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相互谦让、相互理解,经客观公正、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相关业主向物业公司付清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至此,7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凤翔区价格认定中心将积极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专业优势,主动配合区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发生价格争议且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加大源头化解,有效化解多领域矛盾纠纷,努力做好并实现全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凤翔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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