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搜索

南京市成立价格争议调解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1

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南京市发改部门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应有作用,进一步规范价格争议行政调解行为,经南京市发改委和南京市司法局两部门协商,南京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于2024年1月25日发文成立南京市价格争议调解中心。

                     (南京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


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提交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 2025 www.pcia.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5107663号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