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增强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浙江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06年印发的《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原《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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