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因成本监审二处拟聘用人员本人主动放弃,我中心按总成绩顺序递补邢捷同学作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在拟聘用岗位工作的问题,请向我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8月4日至8月12日
受理电话:010-68510913
来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703(邮编100045)。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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